贵阳6月4日电(记者张玲)记者获悉,近日,贵州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按照该《议事规则》,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举行会议的时候,可以邀请公民旁听。在常务委员会分组会议上,经召集人同意,旁听人员可以就审议议题发表意见。
《议事规则》规定:“常务委员会可以对省人民政府、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的工作开展专题询问。主任会议可以提出专题询问的议题,省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或者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可以向主任会议提出专题询问的议题建议。”“开展专题询问时,根据专题询问的议题,省人民政府负责人及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省人民检察院主要负责人应当到会回答询问。”
另悉,该《议事规则》还对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的召开、议案的提出和审议、听取和审议报告、询问和质询、发言和表决等有关问题进行了规范。